(1)對裂縫視其寬度巨細進行修正或灌漿處理;
(2)對受壓損壞部分的砌體或混凝土進行替換;
(3)對拉斷或受壓屈從的受壓鋼筋,用等截面等強度的新鋼筋替換,新鋼筋與原結構鋼筋應有牢靠聯接。 針對已震損建筑的抗震結構規劃應考慮震損狀況,挑選恰當的加固方法對房子進行抗震加固。
(1)修補和灌漿:對已開裂的墻體,可選用壓力灌漿修補,對砌筑砂漿豐滿度差或砌筑砂漿等級強度低的墻體,可滿墻灌漿加固。
(2 )面層或板墻加固:在墻體的一側或兩側選用水泥砂漿面層、鋼筋網砂漿面層或現澆混凝土板墻加固;
(3)拆砌或增設抗震墻:對強度過低或損壞嚴峻的原墻體可吊銷重砌;重砌和增設抗震墻的材料可選用磚或砌塊,也可以選用現澆鋼筋混凝土;
(4)包角或鑲邊加固:在柱、墻角或門窗洞邊用型鋼或鋼筋混凝土包角或鑲邊;柱、墻垛還可以用現澆混凝土套加固;
(5)支撐或支架加固:對剛度差的房子,可增設型鋼或鋼筋混凝土的支撐或支架加固。
(6)外加柱加固:在墻體交接處選用混凝土結構柱加固,柱應與圈梁、拉桿成全體,或與現澆混凝土樓、屋蓋牢靠聯接;
(1)樓、屋蓋板支承長度不能滿足要求時,應增設附加支座加大支承長度、托梁或采用增強樓、屋蓋全體性的方法;
(2)當縱橫墻聯接較差時,可選用鋼拉桿、長錨桿、外加柱或外加圈梁等加固;
(3)當墻體安置在平面內不閉合時,可增設墻段形成閉合,在開口處增設現澆鋼筋混凝土框;
(4)當圈梁設置不符合判定要求時,應增設圈梁。
(1)出屋面的煙囪、無拉結女兒墻逾越規則高度時,宜拆矮或選用型鋼、鋼拉桿加固;
(2)支承大梁等的墻段抗震才調不能滿足要求時,可選用增設墻體柱、扶壁柱鋼筋混凝土柱或選用面層、板墻加固;
(3)隔墻無拉結或拉結不牢,可選用鑲邊、埋設鐵夾套、錨筋或鋼拉桿加固;
(4)承重窗間墻寬度過小或抗震才調不能滿足要求時,可增設鋼筋混凝土窗框或選用面層、板墻加固;
(5)懸挑構件的錨固長度不能滿足要求時,宜選用增設托架、外包鋼套或選用減少懸挑長度的方法;